关于印发《区级以上体育赛事办赛经费补助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体育品牌赛事发展,现将《区级以上体育赛事办赛经费补助操作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按照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级以上体育赛事办赛经费补助操作办法(试行)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41号)、《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举办全国以上竞技体育类及品牌赛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体综〔2019〕4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委办发〔2022〕45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吴文体旅发〔2023〕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为鼓励各相关单位积极办赛,不断推动我区体育品牌赛事发展,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补助对象

吴江区各办赛主体(每个主体每年限报1项)。

二、补助经费

区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每年列支不超过400万元(如申请总补助金额超400万,则同比例下浮)。

三、补助原则

坚持突出导向、择优合规、公开公正、严格监管原则。

四、补助条件

(一)经评审小组评审合格的体育赛事活动方可享有补助。

(二)重点用于补助符合吴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赛事活动。友谊赛、行业性和商业性等赛事活动不列入补助范围。

(三)发生安全事故、竞赛事故的赛事活动一票否决。

(四)补助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

(五)区级财政已安排补助的项目不列入补助范围。

五、赛事级别和补助标准

在吴江区内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主要包括国际性体育赛事、全国性体育赛事、长三角一体化、省级体育赛事、市级和区级等体育赛事活动,以及其他具有自主品牌,且社会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能在相应级别的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和发展前景好的高水平体育赛事。

(一)国际性体育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国家体育总局或体育总局相关单位参与主办,由我省体育部门有关单位承办的国际竞技体育类赛事。以及由我省体育部门单独创办,或与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联合创办,具有自主产权,且连续多年举办,拥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效益的精品赛事,包括但不限于奥运、全运项目国际性邀请赛、对抗赛、精英赛和系列赛等。参赛国家6个以上,世界排名前100名或知名选手至少3人参赛。补助标准每届赛事不超过申报主体对赛事经费投入的50%,封顶100万元。

(二)全国性体育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由我省体育部门有关单位承办的全国性赛事。参赛省份(含港澳台地区)6个以上。补助标准每届赛事不超过申报主体对赛事经费投入的40%,封顶60万元。

(三)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性体育赛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组织,三地以上政府主办的区域性体育赛事。参赛省份3个以上、参赛队伍6支以上。补助标准每届不超过申报主体对赛事经费投入的30%,封顶40万元。

(四)省级体育赛事。江苏省体育局主办或省体育局相关单位及省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省级体育赛事。参赛队伍6支以上(地市级参赛队伍不少于6支)。补助标准每届不超过申报主体对赛事经费投入的30%,封顶40万元。

(五)市级体育赛事。市级体育部门主办的全市性体育赛事活动。参赛县市区4个以上。补助标准每届不超过申报主体对赛事经费投入的30%,封顶12万元。

(六)区级体育赛事。区政府或区文体广旅局主办及区内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的全区性体育赛事活动。参赛区镇(街道)4个以上。补助标准每届不超过申报主体对赛事经费投入的30%,封顶8万元。

(七)特殊赛事活动。对暂未纳入界定条件范围但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运动项目,或为国际体育组织在我区举办的世界范围内高等级、高积分的国际顶级赛事等赛事活动,根据吴江区及上级相关扶持政策另行确定,并报区体彩公益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六、申报审核

(一)全区拟申报补助资金的单位,须在项目实施前向区文体广旅局进行申报。完赛后提交评审材料,区文体广旅局对项目的筹备、管理、办赛情况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组织评审,根据评审分值测算补助额度。

(二)赛事补助由各区镇街道统筹辖区内各办赛主体进行申报。一项赛事活动只能由一个符合条件的举办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填报《吴江区体育赛事经费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赛事方案、总结和经费决算报告等其他评审相关材料(见附件2)。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档案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报单位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相应承诺。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资格。

(四)区文体广旅局按照申报时间节点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适时发布申报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各区镇街道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施计划,扎实有序推进项目扶持工作。区文体广旅局要加强各版块引导,坚持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相结合,明确补助资金的备案、监督、评审、公示发放四个环节,确保补助项目合法合规,通过补助工作不断激活全区体育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落细,发挥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和社会效益,所有补助项目均须当年完赛。区相关部门和区镇、街道应加强协作,及时整合项目台账资料,要确保赛事任务安全有序推进完成。工作推进中还应策划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宣传工作。

(三)严格监管,追究责任。赛事举办应当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相关管理将严格按照《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按照“事前审核、现场查看、结束评审”的总要求,明确业务管理部门、评审小组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申报单位提报材料和资金使用的审查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落实不力,并自觉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监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4月1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吴江区文体广旅局。

附件:1.吴江区体育赛事办赛经费补助项目申报表

2.吴江区体育赛事办赛经费补助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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